黑龙江龙煤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聘 龙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的公告
黑龙江龙煤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聘
龙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的公告
黑龙江龙煤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属龙煤集团全资控股子公司,企业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作为煤炭资源开发和煤矿项目、新能源项目的投融资平台,主营业务为能源产业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
双鸭山龙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由龙煤能投集团和龙煤双矿公司合作组建,龙煤能投集团控股。在建的双鸭山集贤200兆瓦风力发电工程项目,是龙煤集团首个风力发电项目,也是全省“百大项目”之一,总投资额12.4亿元。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境内,横跨兴安乡、丰乐镇等四个乡镇一个农场,占地面积297平方公里。工程建设规模200兆瓦,安装32台6.2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计划工期为1年,投资回收期为11.4年,运行期为20年。项目建成后,年均发电量约720000兆瓦时,二氧化碳排放可减少约71500吨,二氧化硫排放可减少约21500吨,碳氧化物排放可减少约10000吨,将有效助力龙江提高节能减排水平,为省内新能源建设提速发展注入动能。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根据双鸭山龙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发展需要,按照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要求,实行“张榜招贤,揭榜挂帅”,现面向龙煤集团及权属各公司,公开选聘企业负责人。
一、选聘岗位
1.龙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经理1名(中级正职)。
2.龙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副经理1名(中级副职)。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能够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忠诚、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工作扎实、作风优良,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3.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具有应聘岗位的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
4.熟悉风力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对国家和地方政策有充分理解和战略性思维,有较强的决策判断、经营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应对复杂情况,解决疑难问题;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落实能力以及依法依规的从业和自我判断能力。
5.具有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者受到组织处理及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任职使用限制期的;
3.曾被开除职务和党籍的;
4.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三、任职资格及业绩要求
(一)龙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经理岗位任职资格及业绩要求
1.任职资格
(1)中共党员。
(2)在龙煤集团及权属各公司工作满10年,具有电力相关行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
(3)一般应当在同层级或者同层级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未满2年的一般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和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文化程度和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能够独立完成并实施战略规划编制,组织生产经营、熟悉电力系统全过程的工程及生产运营管理;具有较强的内外资源整合、依法治企能力;熟练掌握电力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熟悉企业运作管理,推动自主创新、提高管理效能,保证安全生产并能够培养和带领团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业绩要求
(1)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完成任期内各年度能投集团确定的营收和利润指标,三年内利润需持续增长。
(2)净资产收益率、全员劳动生产率三年内不低于上年度水平,成本费用占收比三年内各年度不高于上年度水平。
(3)签订岗位合同和年度、任期经营业绩合同,按照《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年度及任期考核,严格兑现奖罚。
注:以上业绩指标为参考值,具体以签订的经营业绩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考核。
(二)龙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副经理岗位任职资格及业绩要求
1.任职资格
(1)中共党员。
(2)在龙煤集团及权属各公司工作满8年,具有电力相关行业3年以上工作经历。
(3)一般应当在同层级或者下一层正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下一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文化程度和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具有电力项目建设经验,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能力;具备配合经理解决复杂问题、破解企业发展难题的能力;熟悉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经营相关政策及行业规范;具有法治思维和依法治企的能力。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业绩要求
(1)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完成任期内各年度能投集团确定的营收和利润指标,三年内利润需持续增长。
(2)净资产收益率、全员劳动生产率三年内不低于上年度水平,成本费用占收比三年内各年度不高于上年度水平。
(3)签订岗位合同和年度、任期经营业绩合同,按照《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年度及任期考核,严格兑现奖罚。
注:以上业绩指标为参考值,具体以签订的经营业绩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考核。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公开选聘面向龙煤集团及权属各公司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7日(10天)。报名需提供《应聘人员报名表》(Word版本)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国外学历为教留服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职称证、执业资格证、获奖证明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其他资料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应聘人员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材料填写准确、完整(包括学历、技能、经验、证书及职称等),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整准确填写视为报名无效。
3.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聘信息应严格保密。
(三)竞聘方式及流程
1.资格审查。
2.结构化面试。
3.公布分数。
4.组织考察。
(1)发布考察预告。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组成员、联系方式、时间安排等,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预告和公示。
(2)进行组织考察。工作组对考察对象日常工作及政治表现、廉政表现、德才表现、岗位职责履行等情况进行测评、谈话考察并由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出具经党委书记签字的政治鉴定及现实表现材料;所在单位纪委出具经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签字的廉政鉴定,考察对象提供近三年工作总结。
对群众公认度不高、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贿选拉票等情形之一,或有其他不宜选任原因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3)形成工作报告。在履行组织考察程序后,工作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做出评价,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5.任职
(1)能投集团党委召开会议,讨论做出任用决定。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能投集团党委对其进行任职前谈话和廉政谈话。谈话结束后,履行任职手续。
五、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因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必须提供符合聘用手续的相关材料。如不能提供,不予聘用。
(三)未尽事宜及最终解释权归龙煤能投集团。
(四)咨询电话:0451-58791965 0451-58791966
电子邮箱:745003984@qq.com 54291365@qq.com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69号 黑龙江龙煤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03室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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